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你委《關于呈報<鄭州市軌道交通3號線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鄭發改基礎〔2019〕835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建設的必要性
軌道交通3號線二期工程屬于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的《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第三期建設規劃(2019-2024年)》內項目。該項目建設對于加強經開區與老城區之間的聯系,擴大3號線客流吸引范圍,優化完善軌道交通網絡和城市空間布局,緩解城市交通壓力,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務水平,加快鄭州國家中心城市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同意建設鄭州市軌道交通3號線二期工程(項目代碼:2019-410171-54-01-042944)。
二、主要建設內容和技術標準
線路位于經開區,起于3號線一期終點航海東路站,止于經南十五路站,全長6.305公里,全地下敷設。設站4座,分別為程莊站、司莊站(換乘站)、南曹站(換乘站)、經南十五路站。
車輛采用A型車6輛編組,DC1500V接觸網供電,列車最高運行速度為80公里/小時。本項目與3號線一期工程貫通運營,全線采用大、小交路套跑運行方式。初、近、遠期高峰小時發車對數分別為18對、28對和30對,初期配置車輛44列/264輛。工程機電設備配置方案按咨詢評估后確定的方案執行。
三、投資估算、資金來源及建設安排
工程投資估算為35.73億元。其中,資本金占總投資的40%,由鄭州市財政承擔;資本金以外的資金申請銀行貸款解決。項目法人為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工期3年。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項目開工建設前應辦理環境保護、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文物保護等相關手續。
(二)結合車站設置及周邊區域規劃情況,做好交通接駁設施規劃與用地控制,優化站點綜合交通銜接,提高公共交通整體效益和吸引力,要加強本線南曹站與鄭機城際南曹站之間的換乘銜接,方便旅客換乘。
(三)加強本項目與3號線一期工程之間的銜接,確保信號、土建、車輛及限界、機電設備等軟硬件系統與一期工程兼容,技術標準保持統一。
(四)加強站點的綜合立體開發,發揮土地增值效益,促進城市軌道交通可持續發展。
(五)強化防范、化解社會穩定風險的工作措施。
(六)加強工程安全質量監管,確保施工安全。
五、同意項目法人在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設備與材料采購等環節委托有能力的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公開招標。招標公告須在國家和省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布,并依法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做好招標文件備案和招標情況報告工作。
附件:項目招標方案核準意見
2019年12月31日
附 件
項目招標方案核準意見
建設項目名稱:鄭州市軌道交通3號線二期工程
招標范圍 |
招標組織形式 |
招標方式 |
不采用 招標方式 |
投資 估算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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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標 |
部分 招標 |
自行 招標 |
委托 招標 |
公開 招標 |
邀請 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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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準 |
核準 |
核準 |
1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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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 |
核準 |
核準 |
核準 |
7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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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裝工程 |
核準 |
核準 |
核準 |
181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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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設備采購 |
核準 |
核準 |
核準 |
87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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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 |
核準 |
核準 |
核準 |
3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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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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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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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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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發布媒介 |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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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名稱 |
選取有能力的招標代理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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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部門核準意見說明: 1、重要機電設備中的車輛、牽引及信號系統招標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2、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部門《關于促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的意見》(發改產業〔2018〕558號)要求,對通過國家和省評定的首臺套目錄產品,招標單位不得提出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不得超出招標項目實際需要或套用特定產品設置評價標準、技術參數等。 3、其他包含土地征用費、預備費、建設單位管理費、前期工作費等。 4、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部門規章,規范招標投標行為。
2019年12月31日 |